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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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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室轉知】司法院發布「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請學輔同仁參閱

一、教育部轉知司法院於113年2月1日發布「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條文、總說明及條文說明如附件,請全國各級學校依循辦理。
二、本校入學新生於民法上皆為滿18歲之成年人,惟處理學生事務輔導工作,仍應恪遵個資保護法及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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