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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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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室]交 通 安 全 宣 導--行人應注意別當低頭族

靜 宜 大 學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行人遵守交通號誌--行走斑馬線穿越馬路

近期多位民眾向學校反應,校門口前優化公車站,常有下車民眾未遵守交通號誌且未行走斑馬線,逕行穿越機慢車道進入校園,出現險象環生的情景,也提高機慢車道用路人與行人的風險,提醒大家「行人遵守交通號誌行走斑馬線穿越馬路」,以免造成彼此受傷且遭受交通裁罰。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
「汽車及機車駕駛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分別處新臺幣3千元及1千元罰鍰。

另針對慢車駕駛處罰條例第73條亦訂有相關處罰規定:
「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

行人應注意別當低頭族而誤闖車道,若行人於車道上使用手機足以阻礙交通者,依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處新臺幣3百元罰鍰。

為了您的荷包及安全著想,千萬別在馬路上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等相類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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