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交通安全】宣導事項

‧相關網站: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10844&p=74&f=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的相關處罰及注意事項:
1、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處1,200-3,600元罰鍰)。
2、在行人穿越道停車(處600-1,200元罰鍰)或臨時停車(處300-600元罰鍰)。
3、汽車行駛行人穿越道(處900-1,800元罰鍰)、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處600-1,800元罰鍰)。
4、汽、機車行駛人行道(處600-1,800元罰鍰)。
5、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者 (處300元罰鍰)。
6、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違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