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室轉知】「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及職訓權益簡表」修正案
一、 依教育部113年7月9日臺教學(六)字第1130070021號函辦理。
二、 因應「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已於113年6月27日經行政院核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3年6月28日發布,113年6月30日正式施行,爰配合刪除「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及職訓權益簡表」原說明四有關該辦法未發布前過渡時期作法。
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職訓權益簡表1130704.pdf
教育部函.PDF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