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室】教育部函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8、24條,自110年5月1日施行
教育部函轉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24條,由行政院定自110年5月1日施行,內容如附件。
防制條例18、24條.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