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室】教育部函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09.2.3公告修正。

1.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2.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第三級毒品(除特別規定外,皆包括其異構物 Isomers、酯類 Esters、醚類 Ethers及鹽類 Salts)。新增品項:  
①75 3,4-亞甲基雙氧苯基乙基胺丁酮(Eutylone)
②76 3,4-亞甲基雙氧苯基乙基胺己酮(N-Ethylhexyl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