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室】靜宜大學行人交通安全宣導篇

靜宜大學行人交通安全宣導篇

為讓用路人了解「路權」的重要性,台中市自9月1日起進行路口大執法,取締5大重點項目,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等及加上近期接獲民眾反映本校周邊東明巷(麥當勞中棲店旁)進入台灣大道時,因路口光線昏暗及開闊加上車速之快。易肇生行人行走危險,避免險象環生,提供張新力教授之建立守護終生交通安全的好觀念五大守則之二供參考:

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會安全。

  • 交通事故之發生,均因你我雙方彼此未看清楚
  • 如何讓自己被他人(車)清楚地看見?
    • 穿戴鮮豔的衣物,提高自己的顯著性 (夜間穿深色衣服外出)
    • 讓別人有足夠的時間看見你 (不要從路邊突然衝入道路)
    • 讓別人能從夠遠的地方看見你 (注意來車視線是否被擋住)
    • 不從別人不預期處穿越道路 (擁擠車陣間、中央分隔島等)
    • 直線段(不要從曲線段)穿越道路  (讓別人提早看見你)
    • 揮動比靜止較容易被看見 (揮動手臂、旗幟、手巾等)
    • 不要落入汽車、機車之視野死角  (從公車旁或前方穿越時)
  • 如何讓自己清楚看見來車?
    • 進入道路(或交岔路口)前
      • 選擇安全視線良好(能看得夠遠且清楚)之位置觀察來車
      • 觀察來車之動向(直行、轉彎、變換車道等)與速度
      • 確認安全無虞後才通過;如果視線被擋,務必更加小心
    • 穿越道路時(1)有實體中央分隔島;(2)劃有雙黃線;(2) 100公尺內有人行穿越道(枕木紋)時不得穿越。
      • 先左看、再右看、再一次左看,確認安全無虞後再行通過。
      • 不要嬉鬧或玩手機,且要注意左右可能出現的來車。
    • 穿越交岔路口時,注意左方右方對向後方來車,安全無虞後再行通過。
    • 行人靠邊走:選擇安全的那一邊,行走騎樓或人行道;必須與車輛共用道路時,請面向來車靠邊走,避免車輛從後追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