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失物招領須知

靜宜大學遺失物招領系統

一、為協助同學儘速尋獲遺失物品,請拾獲物品同學送至文興樓三樓軍訓室登記協尋,本室將務物品照相登記特徵後,每日於系統上更新公布。
二、校內外遺失物招領:請至「靜宜大學首頁」 → 「e校園服務網」 →以自己的帳密登入 → 「各類系統」 →「學務」 →「失物招領查詢」連結
三、依本校失物招領規定,保管期限為半年,逾期未領取將依規定代為處理。

e校園服務網連結:https://alcat.pu.edu.tw/